11类商标类别明细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04 13:58:47
商标的类别是很多人注册的时候非常注意的内容,商标注册的时候如果商标类别出错可能会导致商标注册失败被驳回,或者是注册成功之后无法使用。所以注册商标的时候对于商标的类别明细要仔细确认,下面就由本站为大家介绍一下11类商标类别明细吧。
11类商标类别明细
【第十一类】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
【注释】本类尤其包括:
空气调节装置;电或非电的暖床器,暖水袋,长柄暖床炉;非医用电热垫和电热毯;电水壶;电烹调用具。
本类尤其不包括:
制造蒸汽的装置(机器部件)(第七类);电暖衣服(第九类)。
【1101组】照明用设备、器具(不包括汽灯、油灯);
【1102组】喷焊灯;
【1103组】汽灯,油灯;
【1104组】烹调及民用电气加热设备(不包括厨房用手工用具,食品加工机器);
【1105组】制冷、冷藏设备(不包括冷藏车);
【1106组】干燥、通风、空调设备(包括冷暖房设备);
【1107组】加温、蒸汽设备(包括工业用炉、锅炉,不包括机车锅炉、锅驼机锅炉、蒸汽机锅炉);
【1108组】水暖管件;
【1109组】卫生设备(不包括盥洗室用具);
【1110组】消毒和净化设备;
【1111组】小型取暖器;
【1112组】不属别类的打火器具;
【1113组】核能反应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