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担保人和连带担保人的区别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06 20:17:37

1、责任承担不同:连带担保人承担的责任要比一般担保人承担的责任重;

2、享有先诉抗辩权不同:一般担保人在法院没有开庭审理或采取强制执行时,可以对有关责任承担提出拒绝;而连带担保人担保的债务若在约定期限满后债务人没有偿还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和连带担保人同时承担责任。

担保起什么作用

根据法律规定,担保通常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一般担保是指担保人在给借款人作担保时签订担保协议时会注明只是一般担保,一般担保人就意味着承担的责任比较轻,若是发生借款人欠债不还的话,债权人未诉诸法院进行审判等等,一般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责任。连带担保则是指担保人在给借款人作担保时签订担保协议没有做注明,就会默认为连带担保,连带担保若是出现债务人到期不偿还债务等情形,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和连带担保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所谓连带担保就是,债务人无法偿还的部分就由连带担保人代为补充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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