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境外关联方无形资产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可否税前扣除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09 06:11:30

企业使用境外关联方提供的无形资产给其支付了一笔特许权使用费,是否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6号)第五条规定,企业使用境外关联方提供的无形资产需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应当考虑关联各方对该无形资产价值创造的贡献程度,确定各自应当享有的经济利益。企业向仅拥有无形资产法律所有权而未对其价值创造做出贡献的关联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其他文章

  • 晋江丁一酒业贸易有限公司注册成功-酒业贸易公司注册-晋江注册公司
  • 北京盛世华章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功-科技公司注册-北京注册公司
  • 利川市博标劳务有限公司注册成功-劳务公司注册-利川注册公司
  • 广州优上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功-科技公司注册-广州注册公司
  • 集安市李飞商贸有限公司注册成功-商贸公司注册-集安注册公司
  • 潮之适(江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功-生物科技公司注册-江门注册公司
  • 佛山市晨清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功-科技公司注册-佛山注册公司
  • 京中(天津)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功-纳米材料科技公司注册-天津注册公司
  • 温州昱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功-生物科技公司注册-温州注册公司
  • 山东锦元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注册成功-防腐保温工程公司注册-山东注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