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09 06:23:05

据财政部网站3月24日消息,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有关事项。


通知指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另外,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自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退货的,可申请退税,并相应调整个人年度交易总额。


其他文章

  • 晋江丁一酒业贸易有限公司注册成功-酒业贸易公司注册-晋江注册公司
  • 北京盛世华章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功-科技公司注册-北京注册公司
  • 利川市博标劳务有限公司注册成功-劳务公司注册-利川注册公司
  • 广州优上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功-科技公司注册-广州注册公司
  • 集安市李飞商贸有限公司注册成功-商贸公司注册-集安注册公司
  • 潮之适(江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功-生物科技公司注册-江门注册公司
  • 佛山市晨清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功-科技公司注册-佛山注册公司
  • 京中(天津)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功-纳米材料科技公司注册-天津注册公司
  • 温州昱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功-生物科技公司注册-温州注册公司
  • 山东锦元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注册成功-防腐保温工程公司注册-山东注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