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落户新政策及呼和浩特落户规定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02 13:21:24
呼和浩特是内蒙古自治区省会,是内蒙古的经济、文化、科教和金融中心。呼和浩特落户新政策已出台,并颁发了《呼和浩特市户籍管理办法》。呼和浩特落户规定指出,在呼和浩特市市区及旗县辖镇拥有城市(镇)规划区域内的商品住房、二手住房、自建住房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或者购买城市(镇)规划区域内的商品住房、二手住房暂时没有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持购房合同(协议)及购房*****(收据),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申请登记本市常住户口。以上购房落户人员如有配偶和未婚子女及父母随迁的,还应出具房主的结婚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中民网提醒您购买家财险来保障财产安全,点击家财保险频道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