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百科 > 昆山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是多少(昆山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是多少号码)

昆山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是多少(昆山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是多少号码)

时间:2025-08-26 02:28:00 浏览量:

今天给各位分享昆山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是多少的知识内容,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的问题,请多支持本站,现在开始吧!

内容导航:

  • 1、昆山住房公积金在哪里领取
  • 2、昆山的社保怎么查询
  • 3、请问昆山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联系电话是多少?谢谢!
  • 4、昆山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昆山住房公积金在哪里领取

法律分析:昆山住房公积金可以在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位于昆山市祖冲之南路505号(新江南大厦3楼)。昆山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政策咨询(监督)电话:12329、12345。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昆山的社保怎么查询

1、网上查询

(1)昆山单位社保信息查询。

(2)昆山个人社保信息查询。

(3)昆山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

2、电话查询

(1)查询昆山社会保险信息,可以拨打社会保险服务热线。

(2)了解昆山住房公积金信息,可以拨打昆山住房公积金查询热线:12345,根据语音提示,这样便可随时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及相关政策解答。

3、窗口查询

(1)查询昆山社保信息,可携带个人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前往昆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查询昆山住房公积金信息,可携带材料前往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

请问昆山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联系电话是多少?谢谢!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 服务大厅、政策咨询(监督)电话:12329、12345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位于昆山市祖冲之南路505号(新江南大厦3楼)、邮编:215300、传真:36688163。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公积金中心)是直属苏州市政府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负责苏州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公积金中心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缴存管理处、使用管理处、政策法规处、计划财务处、信息管理处、内部审计处、服务管理处九个职能部门;下设张家港、常熟、昆山、太仓、吴江、吴中、相城、姑苏、虎丘九个分中心和盛泽一个管理部。

扩展资料

公积金中心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 负责起草全市住房公积金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发展规划,协调推进住房公积金改革。

(二) 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和使用管理的政策措施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

(三) 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指导、管理和监督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开展的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工作。

(五)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监督检查全市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建立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参考资料: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及其职能

昆山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法律分析】:昆山住房公积金可以在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位于昆山市祖冲之南路505号(新江南大厦3楼)。昆山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政策咨询(监督)电话:12329、12345。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昆山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是多少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昆山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是多少、昆山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是多少号码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哦。

© 转乾企业管理-验资公司 版权所有 | 黔ICP备2023009682号-22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303555158#QQ.COM (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