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02 23:06:18
近年来,很多人的商标都被他人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理由申请撤销了,其实这样的做法也避免了商标资源的浪费,那么该如何申请撤销他人不使用的注册商标呢?
一、商标撤销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二、申请商标撤销的途径
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找具有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朋友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三、申请商标注销的办理流程
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查收商标局寄发的书件
四、申请商标撤销应提交的书件
申请人办理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应提交以下书件:
1、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应注明撤销理由);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提交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五、商标撤销申请书的填写要求
1、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式,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3、申请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六、申请商标撤销的审核流程
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向申请人发出撤销申请受理通知书,向商标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人提供的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后,将对证据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商标注册人和撤销申请人。
在这里还得提醒一下大家,在填写申请书的时候要将申请人的姓名、地址及邮编等都填写清楚,方便联系。而且申请撤销注册商标必须是在该商标注册公告后满三年才能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