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清算组(清算义务人与清算组)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02 01:23:16

来源: 法律之树

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

2017年施行的《民法总则》第70条规定: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总则》第一次规定了清算义务人的概念,此前的法律法规,包括《公司法》在内,均没有此规定,仅涉及了清算组的概念。

清算义务人和清算组是两个不同含义的主体。

清算义务人是指在法人出现法定清算事由时,对启动清算程序负有法定责任的人员。法人在出现清算事由时,应停止原来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转为清算程序,为最终关闭作准备。清算完毕后,办理法人注销的相关手续,清算程序终结。清算义务人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督促停止原经营的业务活动,将法人带入清算程序,概括的说,清算义务人是负责启动法人清算程序的人。

清算程序可以分为法人的自行清算、法院主持下的强制清算、行政机关主导下的行政清算,等等。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出台时,限于法律未规定清算义务人的概念,没有将清算义务人和清算组作严格区分,但该解释第18条在规定公司因未开始清算发生损失,确定哪一个主体应承担时,明确列举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两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责任人。一般认为,该解释的意图是将上述人员确定为公司的清算义务人。

清算组是指负责具体执行清算事务的组织。清算程序开始后,应成立清算组接管法人财产,处理法人的清算事务。例如,清算组应编制资产负责表和债权债务清册,处理法人未了结的业务,代表清算中的法人参加诉讼,等等。

清算组可以由法人单位人员组成,也可以由法人单位聘请的专业人员组成,通常成为清算组成员的专业人员有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等。

其他文章

  • 晋江丁一酒业贸易有限公司注册成功-酒业贸易公司注册-晋江注册公司
  • 北京盛世华章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功-科技公司注册-北京注册公司
  • 利川市博标劳务有限公司注册成功-劳务公司注册-利川注册公司
  • 广州优上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功-科技公司注册-广州注册公司
  • 集安市李飞商贸有限公司注册成功-商贸公司注册-集安注册公司
  • 潮之适(江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功-生物科技公司注册-江门注册公司
  • 佛山市晨清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功-科技公司注册-佛山注册公司
  • 京中(天津)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功-纳米材料科技公司注册-天津注册公司
  • 温州昱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功-生物科技公司注册-温州注册公司
  • 山东锦元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注册成功-防腐保温工程公司注册-山东注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