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鑫恒旺钟表制品厂被罚款40000元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03 08:46:40
金融界2023年12月12日消息,佛山市南海鑫恒旺钟表制品厂因未记录新员工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被佛山市南海区应急管理局罚款40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2023年11月10日,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人民***行政执法人员对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大冲工业区大圣堂2号之三B座403的佛山市南海鑫恒旺钟表制品厂进行检查,经查发现该厂有开展新员工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但未记录余卫军、徐寿祥、陈建东、鄂帮勇等15人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佛山市南海鑫恒旺钟表制品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构成了未记录新员工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给予人民币 40000 元(4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