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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税务局:2020残保金申报提醒及常见问答

时间:2025-09-19 12:03:00 浏览量:

上海税务局:2020残保金申报提醒及常见问答

一、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或eTax@SH3申报。

(二)上门申报

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

税务部门提供“免填单”服务,由用人单位核对“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在职职工人数”、“本期应补(退)费额”等核定信息无误后,完成申报缴费。

二、缴费方式

1.上海市电子税务局

(1)三方协议缴税

(2)银联在线缴税

(3)银行端查询缴税

(4)第三方缴税

2.eTax@SH3

(1)三方协议缴税

(2)银行端查询缴税

三、热点问答

问:30人以下小微企业是否需要向税务部门申报残保金?

答:经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符合小微企业暂免征收条件的企业无需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残保金。

问:关于应缴费额异议?

答:本市税务部门按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核定的应缴费额进行征收。

01 对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产生异议,应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重新核定;

对在职参保缴费职工人数、用人单位上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之和产生异议的,应向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咨询。

02税务部门将根据重新核定后的应缴费额进行征收。

问:关于退费?

答:用人单位申报残疾职工信息或减免申请不及时、不准确造成的多缴,应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退费;

税务系统处理等原因造成误收的,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申请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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