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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南宁限购政策2026-04-06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南住房规〔2017〕3号,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合理引导住房需求,促进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限制现房转让管理。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两年后方可转让。 严格商品房销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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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限购政策20202026-04-06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南住房规〔2017〕3号,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合理引导住房需求,促进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限制现房转让管理。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两年后方可转让。 严格商品房销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