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个人领养犬只需要什么材料?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06 12:41:59
南宁个人领养犬只需要什么材料?
(一) 领养个人或者领养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二) 领养人有固定住所的合法有效证明(包括房产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场所所有权证明、场地租赁合同以及其他住所证明);
(三) 领养犬只的用途书面说明或者在《申请表》相关内容中签字认可。
拓展:《犬只的收容救助、领养、认领及领回办理规定》
第五条 犬只收容救助机构对下列犬只予以收容救助:
(一)流浪犬;
(二)无主犬;
(三)被依法没收、收缴、扣押的犬只;
(四)因病死亡的犬只;
(五)放弃饲养的犬只;
(六)送交的其他犬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