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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领养犬只办理指南2026-04-06办理条件 (一)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条件: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且住所不在禁止养犬区范围内; 2、具有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 3、近三年内无遗弃、虐待行为记录。 (二)重点管理区内单位申请养犬的条件: 1、用于文物场所、仓库、施工场地看护或者其他合理用途; 2、有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3、有健全的养犬管理制度,配备有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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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领养犬只办理材料2026-04-06申请领养犬只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 领养个人或者领养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二) 领养人有固定住所的合法有效证明(包括房产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场所所有权证明、场地租赁合同以及其他住所证明); (三) 领养犬只的用途书面说明或者在《申请表》相关内容中签字认可。 单位申请领养时还需提交养犬安全管理制度材料、专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