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全文(2019新婚姻法房产分割的规定)
目前我国没有对《婚姻法》进行重新修改,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根据婚姻法相关内容对离婚房产分割进行了详细的解释规定。
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分割方法。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有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若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约定无效的,由法院依法分割。
二、《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离婚时对于房产权的分割情况是非常复杂的,主要原因在于房产权的认定情况上,不同的房产权取得方式导致其认定的结果都是不同的,具体情况下双方必须对分割的相关情况进行协商处理,并对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办理,避免违法行为。
其他文章
- 人民币贬值利好什么板块
- 向天再借500年歌词表达的意思
- 招行信用卡利息怎么算
- 余额宝的利息是多少
- 包商银行破产原因
- 紧缩的货币政策是什么
- 10亿韩元等于多少人民币
- 国债期货交易规则 国债期货交易规则及交割流程
- 央行逆回购是什么意思啊
- 个人消费贷款利率多少
- 建设银行跨行转账手续费多少
- 快钱网上信用卡还款操作流程
- 美元汇率怎么算
- 伦敦时间现在几点了
- 中银新易贷怎么样
- 重庆银行信用卡如何套现
- 人人贷理财安全吗
- 原油期货应该怎么玩 原油期货怎么玩的
- 股指手续费要多少
- 招商银行信用卡金卡年费是多少
- 亿阳信通股票怎么样
- 人社部明确不会延迟退休的原因
- 生源地助学贷款如何查询自己的还款记录啊
- 不良贷款清收处置措施有哪些
- 余额宝100万元一天收益多少
- 中国银行贷款利率表2022最新利率
- 2年定期存款利率是多少
- 有人知道2013公积金贷款年利率是多少吗
- 众安健康是什么保险
- 长沙两市民找人代办信用卡被骗50万